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气瓶间及气瓶的安全规范

文章来源:未知 发布之间:2020-01-08 15:19 点击量:
气瓶间及气瓶的安全规范
(1)气瓶应专瓶专用,不能随意改装其他种类的气体。
(2)气瓶室严禁靠近火源、热源、有腐蚀性的环境。
(3)气瓶室必须使用防爆开关和灯具,周围严禁动用明火。
(4)气瓶室应有通风设备,保持阴凉,气瓶室顶部应该留有泄流孔防止氢气的聚集。
(5)空瓶与实瓶分区放置。气瓶室易燃易爆气瓶应该与助燃气瓶隔离。
(6)瓶阀、接管螺丝和减压阀等附件完好齐全,无漏气、滑丝、表针松动等危险情况,各种气压表一般不得混用。
(7)气瓶在储存、使用时必须直立放置,工作地点不固定且移动较频繁时,应固定在专用手推车上,防止倾倒,严禁卧室使用。
(8)气瓶室严禁靠近火源、热源和电气设备,与明火距离不少于10m,氧气瓶和乙炔气瓶同时使用时,不能放在一起。
(9)使用后的气瓶,应移至空瓶存放区,并加上空瓶的标示,严禁空瓶与实瓶混存。
(10)气瓶中气体不可用尽,必须保持一定余压。
(11)气瓶需定期检验,不得超期使用氧气瓶、乙炔气瓶,液化石油气瓶的检验周期为3年,氩气瓶、氮气瓶的检验周期为5年。
(12)气瓶应放在主体建筑物之外的气瓶存放间。对日用气量不超过一瓶的气体,实验室可放置一个该种气体的气瓶,但气瓶应有安全防护设施。
(13)氢气和氮气的气瓶存放间应有每小时不小于三次换气的通风措施。
本文章摘录与实验室设计与建设指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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